2015年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选调1名机关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办党委研究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懂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操作,热爱文秘工作,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县委管理干部),乡镇公务员必须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
4、与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规定所需要回避的情形。
二、选调办法
选调采用笔试、面试(含计算机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试用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命题作文,以100分制计算。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面试。
③体检、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分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一次。
④试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县政府办党委研究确定拟调人选,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
三、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3日—4月30日
四、报名方式
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到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名;报名时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联系电话:4188413)。报名人员由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办政工室会同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标题:华容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华容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