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文秘人员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州直机关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凉组通〔2012〕47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拟于近期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秘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局机关办公室文秘工作,名额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县级机关及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20日后出生),具有机关文秘工作经历。
4.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党纪政纪处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遴选公告。
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西昌市东南街151号四楼)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4月20日至21日下午5:00点。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①《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三份;②身份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③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④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三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遴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