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遴选12人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人员与遴选名额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未达到3:1的,经州人社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削减职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步定于2015年5月9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凉山人事考试网站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公示。
(二)面试。
满分100分,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遴选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在凉山人事考试网站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公示。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名额的2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差额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七、确定试用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经州人社局党组研究,在考察人员中按遴选名额等额确定试用人员。
八、公示
对确定的试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在遴选岗位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试用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十、调动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结果,由州人社局党组研究确定正式遴选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调入后,原则上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并保留原职级。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结果一年内有效。
2、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州人社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遴选工作咨询电话:0834—2175291。
3、本次遴选在州人力资源社会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人力资源社会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834-2191712。
原标题: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5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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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doc
2、凉山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4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