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招20人】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中国宿豫网站(http://www.suyu.gov.cn)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网站(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办理调动、不转移人事档案。录用后,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7—84491059(宿迁技师学院)。
0527—84465736(宿豫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宿豫区纪委,0527-80986519。
宿豫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098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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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宿豫区教育局
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7月22日
原标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tzgg/201907/084af06e8a584b79b767fc619a0bd24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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