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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人】

(四)面试成绩公布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如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相同职位招聘出现两人及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成绩排名。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招聘岗位有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要求的,按照报考同一职位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总分,从至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者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岗位要求为直接面试的,按照报考同一职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从至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2-3人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加盖参与考察工作的单位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按1:1比例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的组织实施。体检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合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确定。

(二)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按1:1比例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招聘专业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二)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进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等方面与实名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招聘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288465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 www.glwsjs.gov.cn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glxfq.gov.cn

点击下载>>>

桂林市秀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桂林市秀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2日

原标题: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uilin.gov.cn/xwzx/tzgg/201907/t20190712_131903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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