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人通告
按照昭通中心城市“一城三区”的总体布局和区域卫生规划需求,为做好靖安新区医疗服务工作,新区群众医疗救治需求。根据《昭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3〕168号)、《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4〕3号)、《中共昭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昭阳区靖安安置区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机构设置编制调配方案》(昭市编〔2019〕50号)和《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卫生院2019年调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大关县、永善县在职在编公益Ⅰ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民事权利。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四)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6-40周岁(出生日期在1979年7月1日后至2003年6月30日止)。
(五)昭阳区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夫妻两地分居的,一方在昭阳区工作,另一方属大关县、永善县在职在编公益Ⅰ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岗位、职数及有关事项
(一)选调岗位及职数
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名(其中大关县县内选调17名,永善县县内选调9名)。选调岗位详见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卫生院2019年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集中开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昭阳区卫健局人事科409办公室(枫园路29号)。
(三)选调有关事项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执业证、《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卫生院2019年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卫生院2019年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资料各一式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时每人需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2.资格审核。昭阳区卫健局人事科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选调条件。
3.报考费用。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昭阳区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大关县、永善县在职在编公益Ⅰ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卫生院2019年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附件1)进行报名参加选调。经公开选调后,仍有岗位空缺的,大关县、永善县将编制划转至昭阳区,由昭阳区在区内调配补充。
(一)考试方式
此次选调报名人员报考岗位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1:1比例的,免笔试、面试,直接进入考察。报名人员报考岗位大于选调岗位1:1比例的,需参加笔试、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与选调岗位由高至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综合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2。面试考核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需增加面试确定考察人选。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考生请于2019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昭阳区卫健局人事科领取。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下午。
笔试成绩公示地点为:昭阳区卫健局人事科。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
面试成绩公示地点为:昭阳区卫健局人事科。
(四)组织考察
1.考察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26日。
2.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在选调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和公示
拟选调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一次。拟选调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选调人选。
选调人选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
选调人选公示地点为:昭阳区卫健局人事科。
(六)调动和聘用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四、组织及纪律
(一)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选调程序的,由报名人员负责。
(三)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为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3年内不得参加昭通市卫健系统组织的招聘考试。
五、其它事项
(一)本通告由昭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个选调工作,由昭阳区卫生健康局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昭通市卫健委及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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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卫生院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及相关报名表册.xls
原标题: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卫生院2019年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zt.gov.cn/Pages_11_13666.asp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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