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招37人】
(三)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低于5人的,面试比例为1:2;5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1.5,不满整数的按整数计算)。最后一名如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②具备免笔试条件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3)参加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累加计算,其中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占比为70%和30%,满分100分。
(四)体检与考察
1.参加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分数从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为拟参加体检对象。
2.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人数等于或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最后一名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择日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拟参加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体检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体检人须对“既往病史”项中有无“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等项目做确认签字。
体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胸片、EKG、B超、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等。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复审。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符合招聘专业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解除聘用。
3.2019年报考护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需于2019年10月1日前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或考试合格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取消聘用。
(七)招聘工作要求和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561-6887006(濉溪县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0561-6063803(濉溪县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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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妇幼保健院
2019年7月4日
原标题:濉溪县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xx.gov.cn/DocHtml/1/19/07/00068050.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