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宜春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18人公告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 5月5日至5月15日。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加追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的方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遴选单位自定,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个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应不得低于3?1,否则将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笔试。
(七)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21日上午,笔试地点在宜春,笔试科目为《申论》,总分为100分。
(八)加试
遴选岗位需加试的,加试时间为5月21日下午,加试总分100分,算入考生总成绩。
(九)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加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按照考生面试、笔试、加试总成绩划定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最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考察。
(十)考察
考察工作于5月22日开始,5月30日前结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成考察小组负责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十一)确定遴选对象
遴选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相关要求,按照岗位匹配性原则,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并经遴选单位集体研究提出遴选人选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同意。
(十二)体检
体检工作于6月初进行。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十三)公示和调配
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拟调配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遴选单位名称、拟调配人员姓名、最后总成绩、性别、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配,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配。
公示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请调配。公示后如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原则上不再递补。
调配手续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
联系电话: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3199856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科 3263446
原标题:2015年度宜春市直机关从基层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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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宜春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附件1-4.rar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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