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大埔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7人】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www.dbxrsj.gov.cn)及各相关单位网站上公布。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报考人数高于1:3比例开考的,按照各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1:3比例开考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末位人员总成绩相等时,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从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县人社局网站和相关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5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学教师与工作单位约定6年服务期,其他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大埔县监察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34901。
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5555239。
原标题:大埔县2015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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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埔县2015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xls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