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鄞州第二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5人】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卫健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在主管部门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以发文日期为准)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历届生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19年应届生须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
(三)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根据《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并按规定实行委托面试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事前报备和委托面试制度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574-55662912(鄞州区第二医院)、0574-87418607(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4-87418688。
原标题:第三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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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2019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yz2y.com/art/2019/6/17/art_2947_33233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