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余姚市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10人信息
根据省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财政厅五部门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9?11号)文件精神,我市委托温州医科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院校
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二、招生计划
我市2019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基层卫生人才计划10名,其中温州医科大学2名,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8名。
三、招生录取
1.对象为余姚户籍2019年报考普通高校的,符合招生条件且有意向为基层服务的考生。
2.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温州医科大学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
3.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一般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4.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学校录取规则拟定考生录取专业,并将名单发至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5.余姚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名单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6.各招生院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投档工作开始前,把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规定录取。
有关招生程序等具体事项以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为准。
四、配套政策
1.学习费用。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按《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要求,由市政府按不少于4.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方式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2.就业。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间享受同类人员薪酬待遇,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局62686886;市高招办62719481。
原标题:2019年余姚市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信息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余姚市高招办
2019年6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yyrc.com/news/8286.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