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方海事局(参公单位)调整职位专业条件公告
各位报考者:
现将部分职位专业条件调整如下:
赤峰市地方海事局(参公单位)的专业条件由“船舶工程、船运管理、海事工程”调整为“船舶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运管理、海事工程”,其他条件不变。
特此说明
原标题:关于赤峰市地方海事局(参公单位)调整职位专业条件的公告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现将部分职位专业条件调整如下:
赤峰市地方海事局(参公单位)的专业条件由“船舶工程、船运管理、海事工程”调整为“船舶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运管理、海事工程”,其他条件不变。
特此说明
原标题:关于赤峰市地方海事局(参公单位)调整职位专业条件的公告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