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盘锦市人民医院招聘129人公告(5月公告【招15人】
(二)资格审查
市人民医院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双重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招聘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不高于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总分。在7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1个分和1个最低分,保留5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各考官将要素得分合成总分时,计算一定要准确无误。所评定的各要素得分或总得分如计算有误,须在相应处签字注明。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评委会审核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由市人民医院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市人民医院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后与市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应聘人员须知
1.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7—3276897
纪律监督电话:0427—2822501
电话咨询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5月28日16:00(节假日除外)。
具体时间如下: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原标题:盘锦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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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盘锦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docx
2.2019年盘锦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盘锦市人民医院
2019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rsj.panjin.gov.cn/art/2019/5/15/art_1612_46031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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