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绍兴柯桥区结构性干部竞争性选拔4人公告(第一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竞争性选拔: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报考与《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职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报考条件中的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统一计算到2015年3月31日。
三、选拔主要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发布公告等形式,公布竞争职位、报考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
2.推荐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按规定填写《绍兴市柯桥区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表》。组织推荐由人选所在单位统一集中报名,并汇总填写《绍兴市柯桥区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汇总表》(附电子文档),相关表格可在柯桥区党建网的“下载专区”下载。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政治面貌、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为企业人员的,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为准),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相关工作经历,需出具单位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对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弄虚作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24日(截止时间为:3月24日17:00),报名地点:柯桥区委党校博学楼103教室(柯桥区柯岩街道秋湖桥)。联系电话:84119135、84130768。
3.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和资格,由柯桥区委组织部、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计划选拔职位数8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职位数,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突出职位要求,强化能力导向,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竞争性选拔职位数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面试测评小组对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竞争性选拔职位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6.体检。按现行公开考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除外)。体检工作由柯桥区委组织部会同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7.考察。由柯桥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8.讨论决定。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9.公示、任用。拟任人选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柯桥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绍兴市柯桥区结构性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公告(第一号)
绍兴市柯桥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