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巴中市引进人才医疗岗公告【招74人】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后,市级事业单位报名人员由市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各区县事业单位报名人员由各区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市委人才办在报名截止2个工作日内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凡对报名及资格初审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在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市、区县委人才办咨询,市、区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答复。区县需要更正的,由各区县委人才办书面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二)开考岗位及名额。市委人才办于资格复审前统一公告事业单位开考岗位及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岗位计划引进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如有A、B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考,开考名额为A、B类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数与其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3:1同比例之和,但不高于该岗位计划引进数;如无A、B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考,按3:1同比例调减引进计划。
(三)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时间的前一天9:00—12:00,分别由市、区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四川省巴中市2019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同底版2寸免冠彩照3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随即领取本人准考证并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参加考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报考企业人员资格审查由企业自行通知时间,集中进行审核。
五、考试和考核
(一)企业引才。实行自主招聘,由企业自行确定考试或考核方式并灵活组织实施,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人员名单于7月30日前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二)事业单位引才。采取面谈、面试、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 面谈。同一岗位凡有资格初审合格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的,由用人单位采取面对面会谈等现场答辩方式对其进行直接考核。然后视岗位空缺情况,再对其他人选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2. 笔试。“报名对象涉及G类人员的”“用人单位要求进行业务技能测试的”“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引进计划5倍以上的”,其开考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或业务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 面试。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依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只有B类、C类、D类人员报考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的”,上述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引进计划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 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
(1)不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
(2)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缺考人员的成绩以零分计算。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考核组最低成绩分数线(同一考核组形成竞争态势岗位未进入首轮体检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下同)。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人选资格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审查。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书面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同意,拟递补人员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考核组最低成绩分数线。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七、公示和引进
根据考生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人选名单。对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引进人选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期与正式引进。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协议,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引进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以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事业单位七、八、九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正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由同级财政发放15万元、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和每月1000元、500元的工作补贴(工作补贴发放期限为24个月);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安家补助费数额按有关规定由企业与引进对象协商确定。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政策。按照《关于实施“巴山优才计划”的意见》(巴委发〔2017〕10号)和《巴中市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评价支持暂行办法》(巴委办〔2017〕14号)落实。引进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3-5年,享有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调任和转任公务员、创新创业激励等多项政策支持。
九、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巴中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十、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原标题:四川省巴中市2019年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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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9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bzswzzb.gov.cn/Item/3217.asp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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