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慈溪市竞争性选拔干部8人公告(第一号)
根据2015年度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公开比选一批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和团市委中层干部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共8名,其中团市委中层干部预备人选2名、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6名(古塘街道、掌起镇、观海卫镇、胜山镇、新浦镇、匡堰镇)。
二、选拔范围条件
本次选拔面向慈溪市内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选拔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放宽到工作满1年),身体健康。同时应符合选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1.团市委中层干部预备人选
全市机关单位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 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镇(街道)人员在招录镇(街道)服务年限未满2年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三楼,联系电话:63938255。经资格审查后,如某一职位选拔数量与符合该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少于1:3的,按比例核减选拔数量或取消相应职位。
(二)初选评价
初选评价采用笔试的形式,按100分制计分,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选拔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3月28日上午。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对有下列情况的报名人员,按相应标准予以加分,合成笔试总成绩: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加2分。
2.具有党政机关中层(享受中层待遇、股级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经历的,每任满半年加2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