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贵州雷山县人民医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5人方案
(四)成绩计算及发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专业测试、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外出引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入围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入围体检,若笔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专业测试,以再次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入围体检)。
(二)体检工作由雷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或到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实施),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三)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执行。
(四)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鉴于县医院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工作,凡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体检及完成各项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有效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报考人员: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未取得有效毕业证书;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六)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九)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
(一)经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派遣到雷山县人民医院工作。
(一)被聘人员在确定聘用后7日内到雷山县人民医院报到工作。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考核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委托县人民医院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聘用期满,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受聘人员在聘期中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3年内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因特殊原因,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按双方签定合同约定处理。
十二、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在职称评定、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进修培训、学术地位等与雷山县人民医院编制内人员同等对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参照县人民医院同类在编人员有关待遇执行。
十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雷山县纪委监委、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十四、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因各种原因导致有岗位招聘不足的,招聘领导小组适当调整标准适宜时间组织补充招聘满员为止。
(二)报考人员应关注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如因报考人员未阅公告等原因导致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五、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雷山县人民医院地址:雷山县丹江镇雷公山大道132号。
联系电话:0855-3979855
监督电话:0855-3331010(县纪委监委)
0855-3331321(县人社局)
0855-3331181(县卫健局)
原标题:雷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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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雷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一览表.pdf
2019年上半年雷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pdf
雷山县人民医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201904/t20190424_236972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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