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季度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8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潼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名。
2.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潼南区2019年二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具体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报名前取得;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同意的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周岁),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1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2019年4月24日)。
7.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区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4月25日9:00起至2019年4月26日24:00时期间登录网址http://183.64.166.56:8081/,点击“重庆市潼南区2019年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幼儿教师不填报到具体,只填报到“幼儿教师岗1”、“幼儿教师岗2”,考试结束后按考试考核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具体及岗位数在6月中下旬公开发布在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rsj.cqtn.gov.cn/index/)。
特别提示1: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特别提示2: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需准确理解招聘简章。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
网上资格审核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网上报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4月27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4月28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50元/科),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5月19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岗位或取消招聘,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http://183.64.166.56:8081/或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rsj.cqtn.gov.cn/index/)网上公布。
五、考试考核
凡照片审查合格并缴费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及分值:科目1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100分;科目2为《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
卫生岗位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以2018年2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资料
时间:2019年6月10日(暂定)。
地点: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六楼615室(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41号)(暂定,具体地址见指示牌)。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合格,即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没领取毕业证书的,需本人有效身份证、开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审查还需提供考生亲笔签字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各个环节,不符合本《简章》条件要求报考的或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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