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绍兴越城区公务员考试公告(各级机关)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全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5年全区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1名,其中:区级机关招考28名,街道办事处招考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绍兴市越城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附后),或于2015年3月12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务员局(www.zjhrss.gov.cn/col/col2/)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绍兴党建网(www.sxdj.gov.cn)
绍兴人才网(www.sxrc.com.cn)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sxychrss.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区级机关或区属单位:
(1)具有绍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3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绍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5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区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越城区现实辖行政区域内(灵芝镇、东浦镇、鉴湖镇、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北海街道、府山街道、城南街道)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2013年11月越城区行政区域内各功能区管理体制调整前,在皋埠镇、东湖镇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 街道办事处面向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岗位1”和“岗位2”。“岗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区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相同。
4.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2.报考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