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新昌县公务员考试公告(各级机关)
为满足全县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5年全县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78名,其中:县级机关招考65名;乡镇机关招考1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新昌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或于2015年3月12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各级机关:
(1)具有绍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3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绍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5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县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新昌县行政区域内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岗位1”和“岗位2”。“岗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的相同;“岗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新昌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及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符合“岗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岗位2”)。在全日制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乡镇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绍兴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当年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现已退出现役的人员。
5.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考录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岗位2”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4.报考法院法警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法院法警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报考法院法警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3月16日。
6.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5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名方式、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考录公务员“岗位2”的职位,采用组织推荐和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网上报名前,须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县委组织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由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