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青海海南州公立医院招聘公告【招21人】
(三)“考试招聘”岗位面试
面试由海南州人民医院和贵德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考试招聘”岗位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侧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评估,采取“现场问答+技能操作”方式进行,现场问答和技能操作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技能操作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面试合格标准为当天所在小组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核招聘”岗位测试
“考核招聘”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由海南州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的考核测评。具体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核内容及权重:考核测评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按照专业技能测评(占60%)+综合素质测评(占40%)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为1:1比例(或不足1:1)的,考核测评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政审)
(一)体检
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方案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体检工作由海南州卫健委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海南州人民医院和贵德县人民医院分别负责。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核、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其它事项
(一)在职在编人员须知: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在2019年4月16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加分条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19年4月16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海南州)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海南州)落户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4月1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学历认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进入面试后的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五)专业认定。《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招聘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
(六)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公开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监督电话: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974—8512774
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4—8512275
贵德县卫生健康局 0974—8553184
咨询电话:
海南州人民医院 0974—8522701
贵德县人民医院 0974—85537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188097900
提示:报考入口(链接)http://bm.cptae.com/tip
原标题:海南州公立医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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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190412135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