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荔湾区桥中街招聘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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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街编外人员队伍,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城管执法队协管员3名,出租屋协管员3名,劳动监察协管员1名,安全消防整治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户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二)无参加非法组织,无受过刑事处罚、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无被行政开除公职记录、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和记录;
(三)由于桥中街属于城中村地区,治安、城市管理和出租屋管理任务重,应聘上述岗位要能吃苦耐劳,能应付加班加点工作。
(四)各岗位要求:
1、城管执法队协管员: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含中专、职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广州市户口;具有类似工作经验的、复员或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及一年以上驾驶经验者。
2、出租屋协管员:男女不限,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中(含中专、职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基本操作及熟悉财务知识者;
3、劳动监察协管员:男性,广州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熟悉本地区情况者;
4、安全消防整治办工作人员:男性,广州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熟悉本地区情况。
三、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按照桥中街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填写《桥中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失业手册、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试用期补办)及其他能证明符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31日(除星期六、日外)上午9—12时,下午14时~17时。
(三)报名地点
1、城管执法队协管员: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荔湾区桥中南路红楼路38号)北座四楼,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1751059;
2、出租屋协管员:桥中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荔湾区桥中南路169号首层),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81753365;
3、劳动监察协管员:桥中街综治维稳信访中心(荔湾区桥中南路169号二楼),联系人:龙先生,联系电话:81753389;
4、安全消防整治办工作人员:桥中街道办事处(荔湾区桥中南路红楼路38号)北座三楼安全消防整治办,联系人:钟先生,卢小姐,联系电话:81751036。
(四)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五、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六、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原标题:桥中街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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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