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新绛县医疗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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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档案。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县级医疗机构人员须在卫生院工作一年为其试用期)。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备案并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持《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5)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在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进行。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和考试考务工作;卫体局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监委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教科、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否则责任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新绛县人社局 0359—7532693
新绛县卫体局 0359—8526996
监督电话:新绛县监委 0359—75307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原标题:新绛县医疗 2019年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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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绛县公开招聘县级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4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zhou.gov.cn/gk/tzgg/42063.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