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铜仁万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76人】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毕业证等)的;
4.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考生,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5.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6.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7.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9.其他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2.未明确具体岗位的职位,由招聘单位集中组织考生选择聘用岗位。选择聘用岗位须在招聘单位提供的聘用岗位范围内,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岗位。
3.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5.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考试各环节,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本简章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监督电话:0856-3521007(铜仁市万山区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 新增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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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表.xls
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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