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335人】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现场填报志愿、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本科及以下招聘职位应聘者需现场集中填报志愿。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招聘职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免笔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免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考生单科合格线不得低于该科总分的60%,低于60%不予录取。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9:00(星期一)至3月27日下午17:00(星期五)。
2、报名方法:(1)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2)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或具备的执业资格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研究生及以上招聘职位对应附件2,本科及以下招聘职位对应附件3);(3)本科及以下职位报名时不指定具体报考单位,需考试结束后再进行单位的志愿填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对于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延长报名时间(延长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9:00(星期一)至4月3日下午17:00(星期五)),在同一招聘职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报名采取系统自动审核的方式,由系统根据设定的条件进行判断,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系统自动审核其报名通过。
(二)笔试。
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5:00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1、笔试时间:初定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17:00。
2、笔试地点:详见通知。
3、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护理、检验、卫生检验、公卫、药学、中医7个专业;非医学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花都区卫生局网、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7:30。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35号),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于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花都区卫生局网站公布。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35号)。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于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花都区卫生局网站公布。
3、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2014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生相关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3)随军家属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配偶现役证明、随军证明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生相关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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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