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骨干教师专项招聘公告【招5人】
(二)资格审核
由专项招聘工作小组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参考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专项招聘考试采取面试与复试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采取专家答辩考核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教育教学能力及素养。面试采取专家答辩考核形式,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教育教学能力及素养。面试成绩以平均分百分制计算。按招聘岗位由到低分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
复试形式为无学生讲课,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体操记分法规则,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复试平均分数。按招聘岗位由到低分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阶段人员。复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复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招聘小组根据达到80分及以上的复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人选。
若复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阶段。若两个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结构化面试高者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带领考生至另一家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实地考核、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四、其他
(一)新旧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
(三)凡发现应聘者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四)请应聘者据实准确填报。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应聘人员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监督电话:027-87643022、87653670。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直接反馈;面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将通过洪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hongshan.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2019年骨干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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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骨干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hongshan.gov.cn/tzgg/201904/t20190403_117864.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