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怀宁县选派驻外招商人员公告【招5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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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事变动与招商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派驻外招商分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派的岗位
设立派驻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驻外招商分局,每个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1-2名。
二、选派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 53周岁以下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分局长原则上由副科及以上人员担任;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熟悉经济工作,热爱招商事业;
4、有较强的宣传推介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广泛的社会资源。
三、驻外招商人员管理
1、驻外招商人员实行离岗招商,工作与原单位脱钩,时间暂定二年。其行政关系、工资福利关系和职级不变,仍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在原单位发放。
2、驻外招商分局工作人员同时享受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3、经考核,在驻外招商工作中表现、成绩显著的,建议县委予以提拔重用。
4、驻外招商机构工作人员若因自身原因连续两年完成任务低于50%的、不能长期驻外坚守工作岗位或在驻外招商期间造成负面影响的,一律回原单位上班;对在驻外招商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选派程序
1、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提名推荐后,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县招商局业务科。原则上要求每单位上报一名人选,各级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应作为招商分局工作人员的重点选派对象,各单位要鼓励他们积极报名。
2、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局会同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选派条件,对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社交能力、发展潜力,以及是否具有招商资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3、研究确定
根据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局会同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选派人员,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2日
2、联系电话:4611151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派驻外招商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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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