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江苏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招93人】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溧水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培训或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培训和试用期有关要求
1、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直接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违反培训协议,予以解除培训合同,自行择业。完成培训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经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定岗聘用手续;培训期满未取得两证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并视情况赔偿培训费用。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并在3年内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已参加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且合格的人员除外)。
3、除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以外的其他岗位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
201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25-57210959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溧水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025-56237862
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025-57227317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3月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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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技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
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1903/t20190314_1466186.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