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商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76人公告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3×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
(四)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如出现并列综合成绩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人选。
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示。
(五)考察。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组织、人社部门对被考察人员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可以递补一次。
(六)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按遴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事项另行公告。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遴选(选聘)人员名单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发公开遴选(选聘)结果通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选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3.遴选(选聘)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不转,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14--238919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914--2335799
原标题:2015年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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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商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列表.xls
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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