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招65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证书和用PDF格式打印的网页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1、小学教师: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浙江,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一致;B.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学科相一致。
具有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在高中、大学期间已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体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报考体育学科。
2、幼儿教师: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
三、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学科、人数、学历、专业要求等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
3、报名办法:到宁海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原籍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用PDF格式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50元考试考务费。
5、报考学科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能低于3:1,其中小学语文、音乐、信息技术报考学科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能低于2:1,如不足规定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数。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范围为各招聘学科的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分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各招聘学科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学科计划数在4名及以下的按1:3,5名至9名的按1:2,10名及以上按1:1.5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产生空缺的名额,可在该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