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省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招135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核准2019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9〕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以下简称“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9年福鼎市公开招聘135名新任教师,其中幼儿园38名、小学95名、中学2名,具体岗位见《2019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除在编教师外的各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已转正定级人员。
2.招聘报名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②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③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修订)》。
④面向地区:宁德市是指2019年3月24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宁德市内大专以上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宁德市生源在市内外高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生均视为宁德生源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因进城考试导致市区岗位空缺的,则该岗位自动调整为新教师招聘岗位,不再另行发布。
三、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系统开启)~3月24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进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选报岗位时,报考类型选择“新任招聘”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报考岗位如有岗位备注要求的,须按要求进行备注。其中报考用人单位为福鼎市教育局下属小学(岗位代码02)和福鼎市西阳小学(岗位代码13)的,须备注“02福鼎市教育局下属小学”或“13福鼎市西阳小学”;报考用人单位为福鼎市教育局下属小学(岗位代码04)和福鼎市农村小学(岗位代码14)的,须备注“04福鼎市教育局下属小学”或“14福鼎市农村小学”;报考用人单位为福鼎市教育局下属小学(岗位代码08)和福鼎市西阳小学(岗位代码15)的,须备注“08福鼎市教育局下属小学”或“15福鼎市西阳小学”;报考用人单位为福鼎市沙埕中心小学(岗位代码12)的,须备注“福鼎市三支一扶项目期满对象”。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及文件要求,提供并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不按要求填写或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和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我局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将安排专人负责报考人员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泄露或被盗用。
2.报考费缴交。本次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3.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2019年4月14日,详见准考证。
五、其他工作要求
1.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大纲可登入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3.考生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4.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线。
5.5月~6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
6月底,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拟聘用人员名单。
7月上旬,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8月31日前,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6.证书截止时间: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2019年3月24日(2019年应届毕业生为7月31日)。
7.本次考试违纪违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8.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