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西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招47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计划在西北师范大园招聘会期间,为酒泉市金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7名,其中,城乡中小学教师41名,分别是语文教师7名、数学教师6名、英语教师4名、历史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4名、音乐教师3名、体育教师4名、美术教师3名、心理健康教师2名;县汽修中专教师6名,分别是电子技术教师1名、机械工程基础教师1名、影视制作教师1名、电子商务教师1名、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1名、电工基础教师1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金塔县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备《金塔县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表》明确的岗位条件,《岗位简表》中所列专业。
3. 符合前述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2017、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其中移民乡镇岗位条件的2016、2017、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有关部门或机关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正在失信惩戒期内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9.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未取得学位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毕业后所在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为准)。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11.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12.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金塔县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表》。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4年、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金塔县人社局、金塔县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签约的方式进行,即报名及面试工作由市上统一组织,签约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招聘小组在西北师范大学安排专人对有签约意向的学生进行为期3天的报名登记。报名时间:2019年3月9日(星期六)至3月11日(星期一),每日8时至18时,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报名前,应聘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现场填写《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等级证、就读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6、2017、2018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普通话等级证、就读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原件,2016、2017、2018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