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9人方案
为满足我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根据区卫生计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经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宁河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9名,将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宁河区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医学类院校或综合院校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 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为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人员的;
5、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7、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天津市宁河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区卫计委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宁河区医院官网(http://www.nhxyy.com/index.aspx)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
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2日17: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2月25日9:00至17:00。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查询笔试成绩时间:2018年12月27日,查询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 48 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用于资格审核,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报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或退报。
六、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