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扬州市宝应县县公立医院部分职位干部遴选公告【招2人】
为进一步加强委管干部队伍建设,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加强县镇医疗机构干部交流,经研究,决定对县公立医院部分职位干部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具备任职所需的管理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工作用心勤奋,实绩明显;廉洁自律,无医德失范行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在编人员;
3.连续任职5年以上(2013年10月31前任职)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任院长(主任)(不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4.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2周岁(196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6.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加遴选:
1.2013年以来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和争议的相关责任人;
2.正在受处间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3.2015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情形。
二、遴选职位及职数
县人民医院监察室副主任1名、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1名。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1.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卫计委、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组等相关人员组成。
2.制定并公布遴选简章
实施方案经卫计委党委会讨论研究,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备案后,在“健康宝应”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公布。
3.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遴选的,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于11日26日上午12?00前,送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需附网上学历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组、卫计委组织人事科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4.组织遴选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公开遴选县公立医院部分职位干部比选规则》,具体实施比选工作(比选规则见附件1)。
5.确定考察对象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比选结果,按1:1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选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及其思想政治、能力作风、业务素质、群众评价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中凡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群众反映较大、存在医德医风问题,组织考察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7.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由卫计委党委会根据比选结果和考察情况,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8.公示和任职
拟任人选,在“健康宝应”微信公众号、网站和相关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任职手续,并按程序报县人社局办理事业人员调动手续。其专业技术岗位级别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执行。原干部职级予以保留,薪酬待遇按调入单位所任岗位职务享受。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遴选工作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宝应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8250583
监督举报电话:0514—88293263
原标题:宝应县公开遴选县公立医院部分职位干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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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baoying.yangzhou.gov.cn/zgby/bmgsgg/201811/6674de27693d44ea8f07089e11405dd2.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