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西昌市考核聘用卫计事业单位人员27人简章
根据我市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27名卫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计划
本次共计划考核聘用事业编制卫计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考核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西昌市2018年下半年考核聘用卫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核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考核岗位所需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年限,是指截止2018年11月27日,在工作中累计满足岗位所需的工作年限。
三、考核条件
(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全日制脱产班且取得学士学位),报考乡镇事业单位或有特殊需求的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详见《岗位表》。
(二)年龄:详见《岗位表》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40周岁即197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45周岁即197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及资格证:详见《岗位表》。
(四)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昌人事考试平台(xcpta.cnhrxc.com)。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30日17:30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名时请登录西昌人事考试平台(xcpta.cnhrxc.com),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需上传个人证件标准照,30KB左右)。报名后,需在报名网站上打印《报名表》一份。
(三)本次考核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报名者均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的结果和考生所填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资格审查的参考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现场审核确定。
五、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一)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12月4日(上午8:30——11:30),在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西昌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二)资格审查时应出具的手续:
1、考生需提供报名表1份(网上在线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的原件和复印件。
2、根据《岗位表》要求按需提供《执业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证明材料》(需注明工作时间、有无编制、职称、现工作岗位名称)、《同意考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注意事项: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聘资格。
六、考核招聘实施办法
(一)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考核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达不到差额的岗位,相应调整或取消招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可用于报考人数相对较多的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于考核前在西昌人事考试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在西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退费。
2、有效报考人员因故缺考使实际开考人数未形成差额的,仍视为有效。
(二)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1、考核方式:综合专业知识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
2、成绩计算: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专业知识考核30分、实践能力考核7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的地点和时间:考生凭缴费收据和缴费通知单在市卫计局(马水河街105号)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选岗人员名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岗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再次并列,由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