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咸安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公告
根据《2018年咸安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对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见《2018年咸安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名单》附件1。
二、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自传(个人手写、签名并落款时间,A4纸型,左边留装订线)。内容要求:
⑴对个人的学习经历(小学—大学)作详细说明;
⑵对个人的实习实践、工作经历作详细说明;
⑶对个人的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作详细说明;
⑷对个人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政治表现、能力素质的情况作详细说明。
(5)不少于1500字。
2、填写考察表
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填表要求:
⑴表格正面全部由本人如实填写;反面“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情况”栏由本人如实填写;
⑵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村、街道)意见”栏,属应届毕业生的,由毕业院校学生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往届生有就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或街道社区填写并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此两栏的单位所在地在咸宁市(含县市区,下同)内的,由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民医院的考生)和区卫计局(负责报考除人民医院外的其他考生)派专人实地考察填写;单位所在地不在咸宁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到相关单位填写。
3、无违法犯罪证明
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的要求相同,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打印证明,加盖公章。在咸宁市内的,由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区卫计局实地考察索取;不在咸宁市的,由考生本人到派出所索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需要介绍信的由考生与区卫计局人事股联系。
4、弄清档案所在单位
考生要查清本人人事(学籍)档案托管单位,并主动向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和区卫计局人事股报告,以便招聘单位查阅档案。
5.提供婚育情况证明
已婚的考生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所在县级计生部门开具夫妻双方的无违法婚育情况书面证明,证明须由工作单位或村、街道社区、乡镇计生办和卫计部门加盖公章。
6、提供诚信信息
考生到当地人民银行打印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和在网上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三、现实表现材料
现实表现材料由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村、街道)出具并加盖公章。属应届毕业生的,由毕业院校学生处出具;往届生有就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或街道社区党组织出具。就业单位所在地在咸宁市内的,由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区卫计局实地考察;单位所在地不在咸宁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到相关单位出具。
现实表现材料应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要写明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四、有关要求
1、咸宁市内的考生于2018年11月12日前,咸宁市外的考生于2018年11月19日前将本人准备的材料送交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和区卫计局人事股。
2、未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的视为弃权。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3、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公示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715-8328247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715-8316964 赵芳
区卫计局人事股 0715-8334946 谭静
原标题:2018年咸安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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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咸安区公务员局
2018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anan.gov.cn/page425?article_id=20513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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