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招聘公告【招3人】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6.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运城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批复。
7.聘用
按照市人社局批复文件,人事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按照本招聘实施方案步骤,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招聘有序进行。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本次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人事处 0359-2550866
监督电话: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监察室 0359-2550730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解释。
原标题: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2018年专项招聘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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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tyszyf.gov.cn/news_view.php?id=1235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