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巴中南江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90人】
(三)报名要求: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站点报名,某一站点考生一次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岗位,报考某一单位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再次报考另一单位,但不得参加下一站点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核招聘。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材料: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本人持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装入: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鲜章)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5.在编在岗人员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五)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局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报考材料的真实性,以考核和查阅档案核实确认情况为准。
(六)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六、考核与签约
考核内容以各专业国家执业和职称资格考试用书为主并适当扩展延伸,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知识是否扎实,表达是否准确、完整、清晰等。考核采取考生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即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一)报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准考证要求在报名当天下午13:30参加现场考核。按考核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各职位某站点综合考核合格人数及剩余计划情况将在下一站点公告。
(二)报考社区、乡镇卫生事业单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考核成绩按岗位实行拉通排名,考核合格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实行自主选岗,选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弃权,因弃权空缺的则按考核合格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只递补一次,下同)。
若同一岗位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考核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往届生体检对象参加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应届生待毕业后到南江县卫计局报到后再统一组织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政审考察
县卫计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县人社局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后续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妥善保管现场核发的准考证,报到、体检将用此证。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县卫计局人力资源股:8221136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委):8225189 县人社局:8227499
十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县卫计局。
原标题:南江县2018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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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巴中市南江县2018年11月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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