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1人】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充实卫计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灌云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小鸭河路288号)二楼。政策咨询电话:0518-88986555。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2.近期免冠同底2?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陈述申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