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四季度重庆涪陵区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1人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计生人才结构,引进人才,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涪陵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1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岗位和要求详见《涪陵区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5.属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报名前取得。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涪陵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3.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1月9日9:00时至11月13日24:00时期间访问http://60.208.23.55/wb_cqfulingrs/webRegister/index.aspx地址,登陆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面试和聘用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由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涪陵区卫生计生委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11月14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人员须在2018年11月15日24: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2科每人100元),确认参考(因本次网上报名租用山东旗帜信息有限公司报名系统,缴费收款单位为“山东旗帜信息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审查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22日9:00时起至11月24日12:00时访问http://60.208.23.55/wb_cqfulingrs/webRegister/index.aspx地址,登陆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缴费截止1-2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fl.gov.cn/Cn/)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和涪陵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两科总分值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26日下午14:30后访问http://60.208.23.55/wb_cqfulingrs/webRegister/index.aspx地址,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资格复审
按照面试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人员名单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涪陵区卫生计生委七楼会议室。
2.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等能够证明本人的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的材料;准考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证书;《涪陵区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以上材料,交验原件的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
本次面试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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