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省宁德市及部分县教育局省外招聘2019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五、优惠政策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对新录用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原标题:福建省宁德市直属及部分县(市、区)教育局省外公开招聘2019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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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ndedu.gov.cn/template/preview?resourceId=76896&resourceType=3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