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教师公告【招17人】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要求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具有正高职称者可放宽至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在考核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招聘为长期公开招聘。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以组织考核工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0月26日9:00—2018年12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0月26日9:00—2018年12月31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
5.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院系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②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③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原件)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