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0人】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考生的基本情况,初审合格者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招录信息”栏公布。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2018年11月17日;地点: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采取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的具体方式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分值100分。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核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总成绩=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拟聘用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操作)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成绩、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
本简章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重庆市綦江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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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下半年重庆市綦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4.2018年下半年綦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链接:http://www.cqqjrs.gov.cn/zlxx/news/2018-10/3280_123321.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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