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庆云阳县招聘2019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岗公告【招14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高校公招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云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前取得,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聘用人员需在云阳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服务年限期内未经审批同意到云阳县外工作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初定拟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体检。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在西南大学开展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重庆市云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④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⑤经签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⑥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资格及条件的应聘者参加本次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报名当天上午12:00后在报名点张贴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分值100分)
凡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其专业知识、技能特长、知识应用、语言表达、综合素质、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时间5分钟以内,分值100分。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备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考点统一公布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名单。
2.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最后一名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适当放宽比例。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以内,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分值100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专业技能测试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备案。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