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屯昌县招聘卫生专业公告【招53人】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自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要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辟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将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六)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并已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时间满2年,已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的被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办理手续,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的不再继续聘用;聘用在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的被聘人员,试用期1年,经考核合格,办理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试用期和住院医师规培时间),若服务年限未满5年,自行终止服务的,缴纳违约金20万元。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所聘单位同等岗位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应聘基层卫生院岗位人员,依照岗位的需求,由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安排,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的,按自愿弃权处理。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对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六、有关说明
(一)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专)被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二)屯昌县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屯昌县的人员;屯昌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专)被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屯昌县的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
(四)本实施方案由县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向县卫计委咨询(咨询电话:0898-67812907)。
原标题:屯昌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屯昌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tunchang.hainan.gov.cn/yw/ggl/201810/t20181018_282587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广东省中医院海南医院考核招聘23人公告
- 2024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汇聚海南四城同办”秋季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人公告
- 2024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考核招聘博士医师4人公告
- 2024云南省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招聘公告(18人)
- 2024年甘肃天水市麦积区甘泉中心卫生院招聘启事
- 2024年盘锦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人员39人公告
- 2024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9人公告
- 2024云南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第二批编外人员8人公告
- 2024年鞍山市海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
- 2024年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19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