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42人】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玉溪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1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1日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1日出生)。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7.非玉溪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不含服务基层四类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报考;
(3)2018年10月22日以前参加全国范围内2018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已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4)2018年10月22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玉溪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08∶00-2018年10月24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至2018年10月25日上午11: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8年10月26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交费超时)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相关交费信息申请处理,并与玉溪人才网联系(电话:0877-2071327),逾期不再受理。
4.本次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部分岗位由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无需再由人工资格审查。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论是否交费),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市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人工资格审查,县区及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审查通过,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达不到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以《玉溪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为准,满分100分。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开考后半小时内。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8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部分岗位按1:3,详见岗位表)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及免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进行两次递补。若两次递补后仍有空缺,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有关事项,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级通知并组织实施,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通知并组织实施。
(五)后续考试环节
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等见岗位表。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不同岗位要求加权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实际等额参加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考生,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