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40人公告
(二)资格条件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条件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职位计划与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1:3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遴选职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遴选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