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选调5名检察人员公告
(二)资格审查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资格审定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告知报名者。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察
由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小组组成考察组,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同报名者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报名者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以及考察组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主要是考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临场应变、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法律文书制作、综合业务等方面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精神风貌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有严重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办理选调手续
经考察、体检后,由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止。
报名地点: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赤锡路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联 系 人: 于志新
电 话:0476-8869209
传 真:0476-8869222
邮 箱:hsyzx2013@163.com
通信地址及收件人: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赤锡路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于志新
邮政编码:0240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