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海曙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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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海曙区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卫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指标
2015年海曙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41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吃苦,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求。
3、年龄在35周岁(1979年12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西门望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学岗位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2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
4、浙江省常住户口(以2014年12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5年应届毕业生要求为浙江省生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和生源;
5、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及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报名及上传照片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4年12月3日中午12:00—12月8日中午12:00。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海曙区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3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12月8日中午12:00—12月10日中午12:00。
区卫生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12月10日中午12:00—12月11日中午12: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的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中午12:00。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时间:12月12日中午12:00—12月15日中午12:00。
考务费40元,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可免除考务费用。
各职位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区卫生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放弃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2月18日09:00—12月20日08: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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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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