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仁化县第一中学补充招聘教师公告【招2人】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被聘用者(应届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0751—6351253(仁化县第一中学办公室)、0751-6355700(仁化县教育局)。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我县自主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取得《广东省仁化县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参照“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书,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20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五)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六)被聘用者见习期12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被聘用者在服务时间不少于五周年。
原标题:仁化县第一中学2018年再次公开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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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教育局 仁化县第一中学
2018年8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sgrh.gov.cn/a/rhaffairs/rsgz/rczp/2018/0824/12448.html
(责任编辑:李明)